文/魏武挥
传统媒体内部创业这件事最近搞得很热火。
其实它的大背景无非是这样的:很多媒体人在考虑离开传统媒体,其中一部分属于自行创业,因为不乏榜样效应在前头。加之当下资本市场还算有钱,一些资深媒体人有一定的社交圈,获得早期融资,也相对较易。
任何一个组织,最珍贵的就是人才。人才都跑光了,就不要玩了。于是,一个鼓励内部创业的想法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:既能找到好的项目,又能拴住想离职的媒体人的心,何乐不为?而媒体人,好歹还有个国有公司罩着,风险总比江湖上来得小些。
听起来很美好的事,实则纠结万分。
第一个问题是:如何看待内部创业者。
理论上讲,创业应该是没有后路的。这话的意思就是:如果一个媒体人愿意内部创业,ta就应该承担创业失败的后果。直白点讲,就是创业一旦失败,请你卷铺盖走人,不管你原来是副处也好正处也好,主编也罢总编也罢。
这个道理放在江湖里是基本成立的,但放在媒体内部,就很让人退步不前。有经验的所谓资深媒体人,大小都混了点年头,可能有级别,可能有职位,让人一下子把后路全断了,未免踌躇。
但是,很多媒体人是离职创业的啊?那可是先抛了级别职位,再去干九死一生的事,为什么他们可以,而内部创业就不可以呢?这个问题容后分析。
第二个环节在于,如何看待项目与集团的关系。
大多数媒体内部创业项目,多和本集团有些关联,比如说,可以动用集团的资源:包括且不限于媒体资源、行政资源、客户资源,等等。
这些资源的投入,不能说一分钱不值,但也不能随便喊个天价。曾经有一个媒体集团,内部某媒体人自己干了个公号,风生水起,集团想投资,开口竟然是“报社品牌资源”,还要占个大股。这生意傻子才会接。